-
微信订阅
-
服务支持
-
大立采购招标公示
-
抖音帐号
股票代码:002214
投资者关系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5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7月15日召开并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4 年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92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庞惠民、深圳中欧盛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 5 名特定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333,333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44,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3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2,7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06.6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2,493.4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51 号)。
截至 2020 年 7 月 14 日,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7,535.1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019年8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运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7月14日,公司已全部归还上述资金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制度已经2008年2月29日公司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14年3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89666042366,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71905076510104,用于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14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 389666042366 | 4,860.88 | 募集资金专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 571905076510104 | 2,674.27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 计 | 7,535.15 |
三、募集资金投入及节余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非制冷红外焦平面阵列探测器建设项目和红外热像仪建设项目,截至2020年6月30日,两个项目均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投资额 | 累计投入 | 投资进度(%) | 募集资金专户节余金额 |
1 | 非制冷红外焦平面阵列探测器建设项目 | 10,789.00 | 8,877.46 | 82.28 | 1,911.54 |
2 | 红外热像仪建设项目 | 24,211.00 | 20,128.61 | 83.14 | 4,082.39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 | 9,000.00 | 100.00 | - |
合计 | 44,000.00 | 38,006.07 | 5,993.93 |
注:此余额不包含理财产品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一)非制冷红外焦平面阵列探测器建设项目
本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10,789.00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实际投入金额为8,877.46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1,911.54万元,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的82.28%,主要系1)该募投项目原有部分进口设备,因近几年人民币升值较快,相应节省了部分资金投入;2)由于受到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场地的限制,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调整了部分设备的投入进度,致使实际投入金额小于承诺投资金额。
(二)红外热像仪建设项目
本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24,211.00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实际投入金额为20,128.61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4,082.39万元,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的83.14%,主要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相关设备进行了必要的优化调整,致使实际投入金额小于承诺投资金额。
(三)其他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535.1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账户,并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六、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一)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1年;
(二)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三)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避免募集资金的闲置,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提高公司经营业绩,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大立科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大立科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十、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仁春先生、潘彬先生、杨婕女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535.1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发表如下专项意见:“公司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
十二、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